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循环利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拟对校内3部已达报废年限的电梯进行技术转让。
一、 转让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学院所属的3部垂直升降乘客电梯,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符合报废条件,不再具备原设计用途下的安全运行要求。电梯主要部件(如曳引机、控制系统、轿厢等)可作为拆解研究、零部件回收或特定技术研究的素材。设备目前位于学院指定场地,实物现状交付。
二、 转让目的与价值
1. 技术研究价值:标的电梯承载了特定时期的技术设计与工程实践信息,可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研发企业或技术人员在电梯结构认知、安全机理研究、维修教学实训、技术改造探索等方面提供宝贵的实体教具或研究样本。
2. 资源循环价值:通过合规转让,促进废旧设备中有价值金属、电气元件等的回收利用,符合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3. 空间优化价值:及时处置报废资产,释放校园空间,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三、 受让方资格与要求
1.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备相应的废旧物资处理资质、技术拆解能力或明确的教具研发、技术研究用途。
3. 承诺遵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报废处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转让后电梯本体及其部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流入在用电梯市场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
4. 须自行承担电梯的拆卸、吊装、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所有费用、安全与环保责任。
四、 转让流程与联系
本次转让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意向的受让方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约实地查看标的物,并提交资质证明及初步处置方案。我院将根据对接情况,协商确定具体的转让方式与价款。
联系方式: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请注意:为保护隐私,此处省略具体联系人电话,实际公告应列明)
五、 重要声明
本转让标的为“报废电梯”,其整体已不具备安全运行功能,受让方须完全知悉并接受其“按现状、按地点”的转让条件。转让方不对其任何部件的可用性、完整性或安全性作出承诺。本次转让为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技术资料(如有)的转移,不涉及任何电梯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授权或保证。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诚挚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各方接洽,共同实现废旧资产的剩余价值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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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9:41:22